公众号宣传了:懒得过分的猫ฅ^•ﻌ•^ฅ

2010年,用奖学金买了人生中第一个手机,只用了1个月不到,弄丢了。


至此,开启了我的电子“杀手”人生。


鉴于家里不同意我挑选手机的眼光,而我又过于不听话,连带着我的手机也很不安分,基本上在我手里活不过第二年。大学时代唯一一部遗留下来的,是当时被智能手机换代的诺基亚。


连毕业时好不容易求爸爸给买的索尼(虽然是中端机)也被我砸坏了……


于是,我彻底放弃那些我高攀不起的苹果三星,转投了国产手机的怀抱。事实证明,我自己挣钱买手机,可以终结我的电子杀手生涯,尤其是外观符合我审美的手机,哪怕它极其不怎么好用,也能在我的手里活下来。比如OPPO。


但如果它不够好看,那抱歉了,它大概率不是废了就得残了。比如继OPPO之后的第一部小荣耀,又重又丑,胜在好用,最后还是便宜了出租车司机:-I


所以,现在这部小荣耀,我这么不满意它的设计,好用也这么不出色,我竟然让它寿终正寝不说,还一用就是三年,实在值得记一记!


记,从此彻底告别电子杀手的称号^ - 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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